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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历时 370年的世界奇案-

                                                                 ——岳飞夫人墓地权属之争始末

  宋代民族英雄岳飞,以其崇高的爱国情操、矢志不渝的斗争精神和卓越的战斗功绩而受到人们世代景仰,他的后裔们为维护岳飞形象和祖坟墓地又顽强抗争,代代相传,酿成一段历时 370年-——世界法律史上时间跨度最长的奇案。

  皇帝赐名山,厚葬李夫人。但明代编写江州府志的官员陈守仁却占了岳家这块坟地,还把有关岳家祖坟的记载从府志中删掉。

  话说南宋绍兴二年( 1132年),岳飞奉旨驻守江州(今江西九江市),从此,他在这里战斗了8年。在此期间,岳家人也陆续从河南汤阴老家搬到此处定居。因此,中国历史上三大贤母之一的岳母姚氏逝世后葬在这里。岳飞被害21年后得以平反昭雪,淳熙二年(1175年),夫人李氏逝世于江州。曾亲自为岳飞平反的宋孝宗皇帝念及岳飞功名卓著,谥封李夫人为“楚国夫人”,并钦赐“天下名山任选”。岳家人选定庐山脚下的太阳山,与岳母墓仅一箭之遥。李夫人墓环峰面日,谓“飞燕投河”之地,因前面有牛头、绵羊、鲤鱼三山,当地百姓谓之“三牲祭李”,形势颇佳(载江西省志),墓前竖立“宋岳忠武王夫人李氏之墓”碑,每逢清明节,江州百姓就和岳家后人一道祭祀岳母和李夫人。

  光阴流逝,转眼 300年弹指而过。这时已是明朝朱家王朝,变故也悄然发生了。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朱氏王朝内部出了一件大事,宁王朱宸濠从南昌起兵造反,率兵攻陷江州。岳飞后裔和江州百姓一样,为避难,全部过江逃到了湖北。两个月后,“宁王之乱”被平息。但岳飞的后裔没有回到江州,而是继续在湖北过太平日子。岳家墓由于没人管理,渐渐变成了荒冢。明嘉靖九年(1531年),江州府来了一个名叫陈守仁的官吏,负责修编府志。陈守仁偶然到太阳山游玩,发现这里竞是江州最美丽的地方。两座青山环抱之中,有一块开阔的平川,平川的中央有一小溪,这便是人人称道的著名风景-——“飞燕投水”。于是陈守仁决定将这块风水宝地作为自家祖坟。在其父陈崔叟去世后,陈守仁不但占了岳家坟地,而且把父亲的墓直接修在李夫人墓前不足10米的地面上,将李夫人的墓挡在了后面。接着,在他自己修编的府志上将太阳山岳家墓记删掉了。

                 祖坟遭毁占,后人打官司,陈家有关键的江州府志在手,岳家告一次败一次。

  明崇祯二年( 1629年),岳家后裔中一个名叫岳联霄的秀才偶然从湖北回江州祭祀祖先,当他登上太阳山后,看到岳家墓地不但被人侵占,坟也被平毁。岳联霄心如刀绞,他连夜赶回湖北向族人通报了这件事,岳家阖族人群情激愤,最后,由岳联霄代表大家到江州和陈家人打官司。岳联霄来到江州县衙门,拿出岳飞家谱向县衙状告陈家人侵占祖坟。县令见岳氏家谱中有明确文字记载太阳山为岳家墓地,并为宋孝宗钦定,于是判岳家胜诉。

  陈家后人不服,也一纸诉状,将岳家告上衙门。他们出示了由陈守仁当年修改过的江州府志,府志上记载太阳山乃陈家私产,是陈家的祖坟墓地。由于府志上白纸黑字的记载,县令又相信了,于是改判岳家败诉。岳家人当然不服,一时间却又无可奈何。岳联霄临终前老泪纵横,哽咽着叮嘱子孙:“只要我们岳家还有一个人在,还有一口气在,就要告下去,这个案子一定要翻过来,不然我们愧对祖宗。”岳联霄的后裔们铭记祖训,一代又一代地告了下去。但陈家有关键的江州府志在手,岳家告一次败一次。

           乾隆和稀泥,案子留“尾巴”,岳家找到更早的江州府志收回坟地,但陈家墓也不必迁。

  到了乾隆五年( 1740年)岳家的告状之路突然出现了转机。这年,岳家的后裔岳思先翻遍古书、典志,终于找到了一件致胜法宝-——比陈守仁编写的府志更早的江州府志。这份陈守仁无法染指的府志上清楚地记载了太阳山乃岳家墓地。岳思先满怀信心,激动地拿着这份府志到北京告御状。他费尽周折,终于将御状送到乾隆面前。乾隆皇帝很为岳家人前赴后继、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于是御笔一挥下了圣旨:“坟山归还岳姓,由岳思先管理;府县出资修李夫人墓,春秋祭祀”。然而不知是想做得更公允些,还是想安抚一下败诉的陈家,乾隆皇帝又在御批下面和了一把稀泥-——“因占山窃葬既成事实,陈崔叟墓仍留原地,余下坟墓一律起迁,不得混葬,岳陈两姓均不得再入葬新坟。”从此,岳家收回墓地,重修了祖坟并立下乾隆钦定的《声叙碑》和《禁封碑》。但乾隆这一把稀泥,又给后人留下了尾巴,这样的诉讼不可能就此终止。

  陈家虽然输了官司,心里却并不服输。等到乾隆过世后,陈家立即提出要翻案。嘉庆皇帝自然不可能推翻其父亲的判决,陈家败诉。后来的道光、咸丰、同治、光绪也不敢更改乾隆爷的判决。陈家竟也蹈了岳家的覆辙: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民国时期,陈家在 1926年再度打起了官司。他们派代表把状子递到了南京高等法院,岂料,南京法院认为陈家无理,竟下令把参与告状的陈家人全部投入监狱。陈家一位老人当时气死在狱中。状没告成,反而搭上一条人命。从此陈岳两家的仇恨就更深了。

        370年后,当地政府力促陈家迁坟,诉讼双方深明大义,干戈终化玉帛,两姓仇怨方解开。

  解放后, 1959年1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正式确定岳家墓为省级保护文物。同时规定,陈家的墓及墓碑不得增高,听候政府统一安排。此后的40多年,岳、陈两家相安无事。

  1998年3月13日,九江市举行了岳飞诞辰895周年纪念大会,与会的岳飞后裔在这期间上太阳山祭祖,他们惊讶地发现,陈家的墓碑不知于何时又无端增高了3米,将李夫人的墓全部挡住了。正面看去,太阳山上只有陈家的墓。参会的岳家后裔代表委托岳飞的33世裔孙岳军去县委告状。

  九江县委经反复研究,作出三条决定 -——岳飞是民族英雄,我们后人对其夫人应有足够的尊敬;保护文物,发展旅游事业是全县的大局,迁墓已不是岳陈两姓之间的事情;按政策办事,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为此,九江县委专门成立了3人工作组,下决心要彻底解决这旷世奇案。

  工作组来到陈家后裔子孙居住的九江县狮子镇龙岗村的陈家洼,工作组首选年届七旬,曾为镇供销社主任的陈义银为工作对象。经过工作组反复做工作,这位在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终于想通了,答应召集族人开一个会。

  开会那天,陈氏村民一片喧哗 -——“这太阳山是我陈家祖上留下的,要迁墓也是他们岳家迁走。”“岳家的墓是文物,我们陈家的墓也好几百年了,为什么只保护他们,不保护我们。要我们迁,不干。”工作组成员张惠才顶住压力告诉他们:“岳飞是民族英雄,是包括你们在内的全中国人的英雄。岳家墓在我们九江,是九江人民的光荣。迁墓的事符合我们九江人民的利益,有什么事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商量。”一番话居然把会场讲得安静下来,虽有家族利益在里面,但陈家人也不愿在国家民族大义上丢面子,这时,岳家人为了配合政府工作,在重庆工作的岳飞第28世裔孙岳朝军主动提出补偿对方的迁坟费。此举感动了陈家后人,最终,岳军及县文物局和九江县狮子镇龙岗村后裔代表陈义银于1999年3月30日签订了《迁墓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陈家将墓迁到李夫人墓围墙外60米以外的山坡上,并且墓及其他附属建筑物不得超过2米。

  2000年7月22日,陈家在接收7000元的迁墓费后正式把墓迁走了。2001年4月5日清明节这天,岳、陈两家的后裔同上太阳山为祖先扫墓。两家人在山道上相遇,不再象历史上先人们那样怒目相向。而是微笑相对,和气地打着招呼。

  “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两个家族 370年的恩怨终于了结,长达三个多世纪的世界法律史上的奇案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岳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