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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气神,是一个民族、一个单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最核心的价值。
文学在先进文化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因为好的文学作品,就是写人的命运,表现人的精气神的。文学素养是培养法官高尚情操的必修课,因而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学素养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法院文化主要是法官在审判实践过程中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知识的积累。它至少包括法官的知识文化、道德文化、作为文化、历史文化等。
在知识文化中,自然包括专业的法学知识、政治知识、社会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文学知识是其中的重要一项。一位资深的法官曾说:法学和文学,是法官行动的两个车轮,离开任何一个都不能行走。诚哉斯言!因为文学具有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审美功能和娱乐功能。没有文学,《水浒传》、《秦香莲》等古典文学作品不会写得栩栩如生;反过来,没有法律知识,也写不出北宋时期贪赃枉法、“逼上梁山”的社会黑暗,写不出《秦香莲》中包拯不畏权贵、主持正义、舍身护法的大无畏精神。一个文学素养高的法官,制作的裁判文书极具人情味和亲和力,绝无以权压人之感,具有可读性,读之使人心平,心平则气顺,气顺则怨消,起到化解双方矛盾、消除双方恩怨之作用,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其次,文学素养有助于法官道德文化的建设。比如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畏权势、不徇私情等职业道德观,在文学作品中均可学习与获得。北宋宣和六年重庆的状元冯时行,是一位主张抗金、爱国爱民的清官。他两次遭权奸蔡京和秦桧迫害,于1139年(绍兴九年)39岁,任万州太守。时万州转运官李炯听说万州库存粮物,想贪渎向朝中奸相秦桧行贿,冯时行坚决制止。于是,被秦桧罢官,他返回江北洛碛,筑屋村居。他作《思归》一诗:“安用区区五斗为?竹篱茅屋唤人归。山云野树吾家屋,身瘦何妨道自肥”。表达了不为五斗米向奴奸折腰,宁愿归田园居,在贫困中仍不懈努力的乐观精神。再看他的《论守令铨选疏》一文,谈选拔“守令”(地方大员),提出从上而下派纪检官员进行监督,禁止买官卖官之行为。明确提出:“民,国之本也;守令虐民,国之巨蠢也。监司,刺举守令之精益也。”希望皇帝注意监司的选拔,表现了一腔为国为民的爱国之情。至于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以及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千古名言,都为法官立身、行事、修身的高尚道德文化的建设提供了巨大的精神支撑。
文学素养有助于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
良好的文学素养可以更好地开拓法官的创造力。文学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文学作品给人们洞开了一个广阔的天地,“上下几千年,纵横数万里”,它和社会历史、人生际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在反映社会生活容量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其他知识无法替代的。这无疑会大大丰富法官的知识和信息储存量。比如《三国演义》,从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写到三国归晋,前后40多年,时间长;从北方中原到西北、东南、西南地区,地域广;大小战事数百起,事件多;主要与次要人物数百人,涉及面宽;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习俗,均有广泛涉及,真切地展现了那个历史时期波起云涌,风云变幻的历史画卷,也充分展现了那个时期各类人物的争斗角逐。真善美与假恶丑,都充分得到了展示。所以,法官多阅读文学作品,会更广泛了解历史、社会,从而转化为个人智慧,提高审判业务能力。
法官的创造力还体现在审判疑难案件上。语言学素养高,法官的人文素质就高,就会不怕麻烦,认真地调查研究,全面、综合地进行分析,弄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分清是非,公正断案。
良好的文学素养,有助于法官培养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因为文学是时代的“风雨表”,是生活的一面镜子。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能正确反映时代的社会风貌,还能深刻地揭示生活的本质和规律,从而使人从这面镜子里辨明是非,区分真伪。作为一名法官,经常阅读文学作品,可以给自己司法办案许多启示。比如戏曲《十五贯》,其故事来自唐传奇,写的是一屠户的十五贯钱被偷,而巧合与养女同行的熊友兰身上也带有十五贯钱,在这桩杀人越货的案件审理中,有两个审判官,一个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草菅人命,以巧合草率粗心判养女等二人死刑的县官,一个是能重视调查研究的况钟。我们从这一案件中,法官可以照一照,自己是属于滥用执法权,草率办案的“法官”呢,还是属于况钟那种重视调查研究,严肃执法,还老百姓以公道、清白的“惩恶扬善”的法官呢?再比如俄国作家托尔斯泰的著名小说《复活》,写一位美丽、善良的姑娘玛丝洛娃一生悲惨的命运,她后来被人诬告犯了“谋财害命罪”而锒铛入狱。法院审理时,三个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各想心事:一个法官焦虑回家后老婆给不给饭吃;一个则考虑怎样吃药治病;那位道貌岸然的庭长一心想准时与“红头发”的情妇约会,只想快点结束审理。检察官刚从妓院作乐出来,连诉状也没看,就认定“犯罪是下层社会的天性”,不假思索就给玛丝洛娃判了四年苦刑。像这种玩忽职守、草菅人命的法官,我们现实生活中有没有呢?很值得我们深思。
良好的文学素养,有助于法官建塑自己高尚的人格,做一个主持正义、不畏权势、不徇私情、秉公执法的“清官”。首先,优秀的文学作品具有强烈的忧国忧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左传》中提出:“临患不忘国,忠也。”“常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司马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岳飞的“还我河山”、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都会给人积极向上的动力。其次,优秀的文学作品具有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仁爱”思想。孔子的“仁者”“爱人”、孟子的“民为邦本”的“民本”思想、保尔·柯察金关于生命的思考,都可使法官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再次是人生哲理的启示。优秀文学作品有许多饱含人生哲理的名言警句,给法官立身行事不少启迪。比如,“多行不义,必自毙”;“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说明腐败是由“官之失德”、“官邪”造成的。古代先贤一再教导我们“重义轻利”、“先义而后利”、“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以,古人崇尚“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报国精神,这些优秀的人文主义精神可以熏陶法官高尚的品德,从而使他们能真正做到秉公执法。
良好的文学素养,有助于法官制定公正颇具说服力的裁判文书。古代许多优秀的法律文书,都是文学素养很高的审判者书写的。因此,一份叙事清楚、逻辑严谨、说理透彻的裁判文书,能使诉讼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从而达到息诉服判、案结事了的目的。
如何提高文学素养
提高文学素养的办法只有两条:多读书!多写作!
多读书。因为书是人类同自然、社会进行斗争的经验积累;书是求知的工具;书能给人以知识,给人以智慧,给人以力量。高尔基说:“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有理智的人,成为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又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有一副对联,上联云:“一等人,忠臣孝子”;下联云:“两件事,读书耕田。”虽然这是我国农耕文明时代知识分子的人生追求,但对生活在现代文明时代的我们,仍有深刻教益。
多写作。就是多写文章,多练笔。因为写作是我们感受生活、认识生活和人生历程的记录和表现,它可以锻炼我们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它可以使我们思路清晰,工作有条不紊,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最后,让我们牢记英国大法官培根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在文学的海洋里遨游,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和现代人文精神,作一个具有“民族文化之根”的真正为民办案的好法官!
傅德岷